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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對象:本所碩一、二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

     (一)本所碩士班在學學生,不含當學年度將畢業之學生;甄選當學期和次一學期不得休學。

     (二)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皆須達85分以上且各學期依本校銷過實施要點銷過後皆無記小過以上者。惟就學期間曾遭小過以上懲處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銷過後仍不得參加甄選。

三、名額:1人

四、報名時程:

     (一)115年3月10日(二)上午12:00止,送交甄選報名表及成績單至所辦,逾時不予受理。

     (二)預計4月底公告錄取結果。

五、修習資格學期:115學年度第1學期

詳細規定請參考本所教育學程生甄選作業要點,及本校師培中心相關規定,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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